電動自行車注冊工作已進入試運行階段,為保證注冊工作的規(guī)范運行,本次注冊僅限于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,具備以下條件的方可辦理注冊手續(xù):

1.電動自行車合格證原件(2019年以來生產(chǎn)出廠的車輛,丟失合格證者可到購買地申請補辦)。

2.購車發(fā)票原件(如發(fā)票丟失,本人出具非盜搶承諾書)。

3.本人身份證復印件。

4.電動自行車具備腳踏功能。



長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隊

電動自行車管理辦公室

2021.10.21????